海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7类企业

       为促进我省服务业企业成长,2015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部分资金,以奖励和补助的方式表彰在批发、零售、物流、餐饮、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会展、商贸服务等行业中,在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贡献较大的企业,支持实施服务业公共平台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尽快向省商务厅提出资金申请。
       此次的奖励资金项目共分7类,其中批发业设批发业上台阶奖,奖励2014年度批发销售额在100亿元以上、新增销售额增长50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增长50亿元为一级台阶,根据上台阶数量予以奖励;批发业新增奖,奖励2014年度批发销售额超20亿元的新增企业;批发业综合奖,奖励2014年度批发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企业。
       零售业设零售业新增奖,奖励2014年度零售销售额超4亿元或纳税额超3000万元的新增企业;零售业综合奖,奖励2014年度零售销售额在4亿元以上、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企业。
       物流业设物流业评级奖、物流业综合奖、物流业中转箱奖、物流业国际航线奖、物流业国内航线奖;餐饮业设餐饮业综合奖,奖励2014年度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企业;服务外包业设离岸服务外包奖、在岸服务外包综合奖;电子商务设电子商务专业楼宇(孵化园区)组织管理单位奖、电子商务综合奖;设律师事务所综合奖、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奖。
        会展业补助项目主要是针对2013年12月和2014年全年在我省成功举办的大型展览、大型网货交易会以及2014在我省举办的国际性大会、论坛,其实际展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符合我省产业扶持发展方向,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所支持的服务业公共平台项目主要是为我省物流、会展、电子商务、餐饮、服务外包等领域的企业开展专业人才培训服务的公共平台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其培训实际投入费用的70%。

附件: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