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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对国际商事证明的特殊要求

 发布日期:2014-07-23 10:22: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 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对国际商事证明的特殊要求


  1、 泰国、菲律宾、委内瑞拉、土耳其、意大利、乌兹别克斯坦需提供一式两份正本文件,使馆留一份。
  2、 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玻利维亚、乌拉圭、巴拿马需要提供西班牙文译本;意大利需要提供意大利文译本译本;奥地利需要提供德文译本;利比亚需要提供阿拉伯文译本。
  3、 巴基斯坦要求提供该公司或厂家的英文的产品清单、公司简介两份(对外宣传册),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
  4、 在办理韩国、意大利、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波兰领事认证时, 需要填写由韩国、意大利、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波兰领事馆提供的认证申请书。
  5、 哥伦比亚在办理授权书、委托书领事认证时,授权书、委托书上必须有的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此授权书也必须认证,同时需要认证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卡塔尔在办理自由销售证明书的领事认证时,需要由卡塔尔客户提供要求中国公司办理该认证的证明依据。
  7、 在办理约旦证明书的领事认证时,需要客户要求认证的说明。
  8、 黎巴嫩使馆认证商业文件时,需要提供英文的公司情况说明(包括中方公司的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电话、传真、文件的使用目的、外方在黎巴嫩的地址、电话等),同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使馆留存。

  各使馆的要求会有变动,我们会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