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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分析全球投资七大趋势

 发布日期:2016-05-04 11:25:58  文章来源:中国贸促会  浏览次数: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UNCTAD)6月24日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由于全球经济脆弱,投资者对政策不确定,地缘政治风险提高等原因,201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下降16%,至1.23万亿美元。要点如下:
一、发展中经济体的FDI流入量继续领先,达到6810亿美元的纪录水平,增长2%。中国已成为最大的FDI接受国。世界上前十名FDI接受国中,有一半是发展中经济体。
二、发达经济体的FDI流入量处于较低水平。虽然跨境企业并购在复苏,FDI流入量仅有4990亿美元,下跌28%。
三、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投资达到纪录水平,亚洲投资量最大。2个最大投资者中,有9个来自发展中或过渡经济体。
四、绝大多数区域团体和倡议的FDI流入量下降。TTIP和TPP谈判国家的FDI流入量下降,ASEAN和RCEP分别增加5%和4%。
五、从领域看,过去十年中,由于服务业的自由化和全球价值链增长,投资越来越针对服务行业。2012年,服务业占FDI存量的63%,是制造业的两倍多。初级产品行业占比不足10%。
六、跨境企业并购大幅增至3990亿美元。兼并涉及金额超过1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数量增至223个,是2008年以来高点。
七、宣布的绿地投资下降2%,至696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吸引绿地投资金额占总额的三分之二。
报告认为,2014年以后FDI将复苏。2015年的全球FDI流入量预计将增长到1.4万亿美元,增幅11%。2016年和2017年将分别上升至1.5万亿美元和1.7万亿美元。未来三年,有意增加FDI支出的跨国公司比例从24%增至32%。
 
【扩展阅读】
      《世界投资报告》回顾了201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动及政策趋势,并以专题的形式提出了改革国际投资体制的行动方案。
一、2014年全球FDI流动趋势及前景
(一)、 2014年全球FDI再次下降,前景谨慎乐观。
全球FDI流入量继2013年小幅反弹之后,2014年下降16%,达1.23万亿美元。这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长脆弱、投资者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增多以及一些地区地缘政治风险加大的影响。其中,欧洲、北美FDI流入量均大幅下降。发展中及转型经济体表现不一。亚洲发展中经济体FDI流入量再创新高,非洲与上年基本持平,拉美有所下降。受地缘政治因素、石油等初级商品价格低迷等因素影响,流入转型经济体的FDI大幅下降,其中俄罗斯FDI流入量下降近70%。
展望今后几年,全球FDI流动前景谨慎乐观。2015年全球FDI流量预计上升11%,达1.4万亿美元。2016及2017年,全球FDI有望达到1.5万亿美元和1.7万亿美元。
联合国贸发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跨国企业生产活动继续扩大,盈利处于历史较高水平。截至2014年底,全球最大的5000家跨国企业共持有4.4万亿美元现金,比2008-2009年危机期间的平均水平高40%。美国经济增长有所恢复,有关地区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以及跨国企业继续在全球调整生产及经营布局,都有助于推动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今年上半年,全球跨境并购强劲增长。2015年全球FDI有望实现增长。
但应看到,一些经济及政治风险,包括欧元区的不确定性、一些地缘政治风险的扩散以及一些新兴经济体增长前景的不确定性都可能对全球FDI的增长带来风险。
(二)、发展中经济体FDI流入量保持增长,流入发达国家的FDI大幅下降。
2014年流入发展中经济体的FDI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达6810亿美元,上升2%。发展中经济体在全球FDI流动格局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占全球FDI流量的55%。
2014年流入发达国家的FDI持续低迷,全年下降了28%,为4990亿美元。
其中,美国威瑞森公司(Verizon)以1300亿美元向其英国股东沃达丰回购股分,使流入美国的外资净值大幅度减少,其全球排名也从2013年的第一位下降到2014年的第三位。
中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FDI流入国。在全球10大外资流入地中,发展中经济体占据5席,包括: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巴西和印度。
(三)、亚洲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FDI流入量再创新高。
亚洲发展中经济体FDI流入量再创新高,增长9%,接近5000亿美元。其作为全球FDI最大流入地区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其中,流入东亚及东南亚的FDI上升10%,达3810亿美元。流入南亚的FDI大幅增长16%,达410亿美元,流入该地区制造业的外资增长强劲。由于地区安全形势不稳,西亚吸收的FDI连续第六年下降。
亚洲特别是东亚和东南亚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活动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区内、区外商品、服务、信息及人员流动更加便利,交易成本继续降低。一些区域合作倡议(如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倡议)加强了有关国家在高速公路、铁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联通。东盟内部的经济走廊(如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经济增长大三角)也促进了地区互联互通。区内国家提出的一些新的倡议,如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及其倡导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韩国提出的亚欧倡议以及日本承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将进一步强化亚洲的互联互通及经济一体化。
在上述背景下,亚洲基础设施领域吸引的外国投资不断上升。2014年,东亚、东南亚基础设施领域的跨境并购较上年增长近3倍,达170亿美元;绿地投资高达190亿美元。此外,截至2014年,以非股权方式(如管理、租赁合同等)对东亚、东南亚基础设施的外国投资累计达500亿美元。中国企业在亚洲的基础设施投资日益活跃,成为区域基础设施最大投资方之一。
(四)、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大幅上升,亚洲发展中经济体成为全球最大对外投资来源地。
2014年,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对外投资劲升23%,达到4680亿美元,创造了新的历史纪录。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对外投资总量的比重从2007年全球经济危机前的13%上升到目前的1/3以上。
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首次超过北美和欧洲,成为全球最大的对外投资方。在全球20大对外投资来源地中,9个为发展中及转型经济体,包括:中国香港、中国、俄罗斯、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科威特、智利以及中国台湾。2014年,中国大陆对外投资大幅增长15%,达116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和中国香港,居全球第三位。
南南FDI(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从2009年的1.7万亿美元上升到2013年的2.9万亿美元,增长近70%。这些投资多数流向投资国邻近地区。
(五)、全球外资政策总体上走向开放和便利化,但对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的关注上升。
在国别层面,各国出台的外资政策继续朝着投资开放、投资促进及便利化方向发展。2014年,超过80%的外资政策涉及放宽外资准入条件或减少对外资的限制。新出台的对外资的限制及监管措施主要涉及国家安全考虑或一些战略性产业(如交通、能源等)。
在国际层面,国际社会制订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的努力持续进行。2014年,至少有50个国家或地区在重审或修订其国际投资协定范本。
给予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国际投资协定尽管总量仍相对较少,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目前,约有228个国际投资协定对外资“并购”及“设立”给予国民待遇。其中,多数涉及美国、加拿大、荷兰、日本以及欧盟,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这一做法,如智利、哥斯达黎加、韩国、秘鲁及新加坡等。
二、国际投资协定体制改革
(一)、当前国际投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国际社会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体系进行着激烈的辩论。同时,很多国家通过制订新的投资协定范本或商签新的投资协定,试图制订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这些都表明,对当前国际投资协定体系进行改革已成为各方的共识。国际投资协定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
联合国贸发组织认为,国际投资协定体制改革需要解决当前体制面临的五大挑战。1、确保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对外资进行适当监管的权利。国际投资协定在为外国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缔约国国内政策带来一定的限制。国际社会(包括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后者可能带来的风险日益关注,要求在投资者保护与确保国家公正政策空间之间实现适度的平衡。
2、改革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解决目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合法性危机。本世纪以来,投资者-国家争端案件大幅增加。截至2014年底,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受理案件累计达608起,涉及99个国家。发展中国家仍是诉讼的主要对象,同时发达国家所占比例也在上升。ISDS已裁决案件总数达到405件,裁决的平均赔偿金额高达11亿美元,单一案件最高赔偿金额更达50亿美元,给被诉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同时,ISDS在仲裁过程中对协定文本作出的扩大化的,有时甚至是前后矛盾的解释,招致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要求改革投资争端机制的呼声高涨。
3、有效加强国际投资协定的投资促进及便利化功能,以促进国际投资。签定国际投资协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并从中受益。但传统的国际投资协定很少包含积极促进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条款,而仅仅是通过保护外国投资“间接地”促进投资。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任务是强化国际投资协定促进及便利投资的功能,使其更好地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4、确保负责任投资,使外国投资为东道国带来最大的效益,同时将其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传统的国际投资协定在提供投资者保护的同时,很少对投资者应尽的义务作出规定。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即是确保负责任的投资行为,促进外国投资为东道国带来最大的利益,同时避免各国为吸引外资竞相降低环境、社会及其他标准。
5、增强国际投资协定体系的协调一致性,特别是消除当前国际投资体系内部存在的诸多空白、重叠及相互矛盾之处。当前国际投资体制由3271个双边、区域以及诸边投资协定组成,各协定之间缺乏一致性、连续性,存在着诸多重叠、缺陷和冲突。这一体系的运转日益难以为继,急需改革。
(二)、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选择
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在国别、双边、地区以及多边层面,为国际投资协定体制的改革提出了一整套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其核心是对国际投资协定的相关核心条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以及国际投资多边机制等进行改革,以应对上述挑战。有关的政策选择包括:
1、在确保国家公共政策空间方面,对最惠国待遇(MFN)、公正公平待遇(FET)、间接征收以及其他一些条款(如投资者定义)作出更详细的阐述、界定或限制,或以例外的形式对有关政策领域作出保留。
2、在改革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有关政策选择之一是在保持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对现有争端解决及仲裁机制进行改革,如改进ISDS仲裁程序、限制投资者对该机制不合理的使用、建立常设上诉机制、引入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等。此外,可以探索建立新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取代目前的机制,如国际投资法庭或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等。
3、在促进国际投资方面,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增加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促进条款(包括东道国及母国投资促进条款),或增加缔约方联合促进国际投资的条款(如建立外国投资监察员制度等),以更好地促进外国投资。
4、在确保负责任投资方面,在国际投资协定中引入投资者责任条款,如要求投资者遵守当地法律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条款。这有助于改变传统投资协定仅单方面强调对投资者保护的问题。此外,国际投资协定可引入缔约方“不降低有关标准”(如环境、社会标准)以及履行国际通行做法等条款,以确保投资质量。
5、在加强国际投资体系内部协调性方面,可以利用区域协定等方式对国际投资协定体系进行整合,同时更好地协调国际投资协定与其他国际法以及国际投资协定与国内政策的关系。
总体上看,决策者需要在改革以及投资者保护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
(三)、改革国际投资体制的途径
国际投资体系由3200多个国际投资协定组成。对这一庞大的体系进行改革,必然要求在国别、双边、地区以及多边等各层面同时推进。尽管国别层面(如制订新的国际投资协定范本)及双边层面(如谈判签署新一代投资协定)的改革十分重要,但改革如仅限于国别及双边层面,可能使国际投资体制进一步碎片化,并使其内部缺乏协调一致的问题进一步恶化。
另一方面,尽管多边及区域层面的改革往往难度更大,但区域及多边方式更有助于解决各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从而有利于系统性地推进国际投资体系改革。区域性改革可以从审查区域内协定网络着手,再逐步推动区域内投资协定体系的整合。在多边层面,对国际投资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有助于在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并最终提出协调一致的解决办法以及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这些举措有利于整合国际投资体系网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贸发组织投资和企业司作为国际投资体系的归口和协调单位,为国际投资体制改革提出的指导原则以及改革的政策选择及路径,为各方改革当前国际投资协定体系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政策清单。各方可以从中选择适合其国情的改革举措,并制定自己的改革路径。这一改革应采取系统性的方式,在国别、区域及多边层面同步推进,以确保其包容性和透明度。上述改革应充分发挥联合国贸发组织等多边机制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