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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和反补贴】铝箔遭美国双反终裁征收最高近200%税率

 发布日期:2018-03-02 09:45: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反倾销和反补贴】铝箔遭美国双反终裁征收最高近200%税率
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48.64%~106.09%(初裁为96.81%~162.24%),补贴率为17.14%~80.97%(初裁为16.56%~80.97%)。最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箔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合计高达65.78%~187.06%。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
 
1.生产商和出口商均为强制应诉企业鼎盛公司:106.09%;
 
2.出口商为江苏中基复合材料(香港)有限公司/生产商为强制应诉企业中基公司:96.81%;
 
3.单独税率企业:84.94%;
 
4.中国普遍倾销幅度:106.09%。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认定:
 
鼎胜铝业(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9.98%;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7.14%;鲁丰铝业(香港)有限公司:80.97%;美国迈奈金工业有限公司和苏州迈奈金铝加工技术有限公司:80.97%;中国普遍:18.56%。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8年4月12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8年4月19日对华铝箔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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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