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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埃及新政策 (2016.05.10)

 发布日期:2016-05-11 10:42: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12月30号,埃及贸工部出台新规定,对埃及出口商品(详细清单附后)的生产厂商需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注册。未完成注册的厂商,埃海关将对其产品不予放行。新规定将在出台后两个月(2016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注册须由生产厂商的法定代表人、品牌所有者或前两者的法定委托人完成。注册所需资料如下:
1、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实体及经营范围证件;
3、生产商自有品牌及其代理或授权的品牌信息;
4、工厂申请并获得的质量监管认证、符合环境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证明、以及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认证;
5、同意接受埃方技术团组对工厂安全生产和环境标准进行核查。 
需注册的商品清单如下:
零售奶制品;零售水果罐头及果干;零售食用油及油脂;零售的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类食品;糖类;面食;零售果汁;纯净水、矿泉水及汽水;化妆品、护肤品、牙齿护理品、除臭剂、洗浴用品、香水;零售肥皂、香皂类清洁用品;地面覆盖产品;餐具和厨具;浴缸、洗手台、马桶;卫生纸、化妆纸、尿不湿;瓷砖;玻璃材质的桌子;军工铁具;炉具、炸锅、空调、风扇、洗衣机、搅拌器、热水器等家电;家具及办公家具;自行车、摩托车及电动车;钟表;家用照明设备;儿童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