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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贸促会2018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18-02-09 18:56: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海南省贸促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省贸促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省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贸促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联络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商(协)会、企业、有关国际组织以及经济贸易界、金融界人士,邀请、接待其来海南访问、考察;组织海南企业和有关方面的人士出境出省访问、考察、洽谈、培训及参加各类经济贸易技术(以下简称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在境内外与有关机构、企业合作举办经贸活动或会议,开展境外招商活动;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引进外来投资、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
    (二)受理经贸咨询和提供有关的服务;调查、收集、研究经贸动态,交换、传递、发布经贸信息,主办、编印经贸通讯、刊物、资料及其他出版物。
    (三)发挥中介职能,到企业调查研究,协助企业排忧解难,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反映事关发展经贸、拉动内需的重大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承办和指导境内外各类展览活动(包括展销、博览、展示、陈列及类似活动,以下统称“展览”)。归口受理、上报、组织和管理全省赴境外举办或参加的经贸展览;批准、接待、参与和管理境外产品在海南展览,批准展览品和一般贸易样品等的临时出口、临时进口、留购;接待、参与境内其它地方产品在海南展览;收集、陈列、展示、分发境内外新产品样品、样本和新科技出版物。
    (五)举办、承办、组织和管理省政府交办的展览、洽谈、会议等商务活动。
    (六)受理有关的经贸法律事务咨询;调解经贸纠纷、争议,代办和参与经贸仲裁、诉讼;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涉外商业单据认证、临时出口 物品“ATA”单证;代理海南企业、个人在境外和代理境外企业、个人在海南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提供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及其它经贸法律服务。
    (七)指导市县、行业贸促会和挂靠的商(协)会开展工作。
    (八)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工作任务,省贸促会内设办公室、国际联络部、贸易投资促进部、法律事务部4个处级职能机构。
省贸促会没有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省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省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贸促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7.9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257.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57.9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257.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7万元、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6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4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贸促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7.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3.00万元,主要是:
1、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海洋展、创意周”等几个“国字头”展会增加了投入。
2、依据省领导批示,我会新增了境外招商业务职能。
3、依据中国贸促会批示,我会参与澜湄合作相关活动。
4、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在我会成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相关专业人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5、2017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达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75万元,占37.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79万元,占4.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97万元,占1.1%;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668.9万元,占53.18%;住房保障(类)支出46.49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66.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03万元,主要是贸促会人员编制增加及人员升职所产生的工资、津贴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1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费预算按实际在职人数计算,2017年底有人员退休、辞退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3.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68.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3.00万元,主要是:对“海洋展、创意周”等几个“国字头”展会增加了投入;新增了境外招商业务职能;参与澜湄合作相关活动;成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联络办公室,相关专业人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2017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达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奖励。。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2万元,主要是贸促会人员编制增加所产生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是省贸促会2018年有1人停发购房补贴。
三、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贸促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89.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体检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及奖励金。
公用经费9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
四、省贸促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贸促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4.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6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依据中国贸促会、海南省政府指示、省外办批复出国计划以及我会年度工作安排和新增境外招商业务功能, 2018年出国(境)批次和人数均比往年增加,拟安排出国(境)组12次,出国(境)30人次。主要包括:
1. 2018伊朗国际农业食品及设备展和出访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团组:目的地为伊朗、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人数为4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8年伊朗国际食品及设备展、举办沙特-海南农业食品行业推介会、拜访阿联酋贸促机构或商协会、调研海外农业市场等工作,推动我省农业食品行业企业开拓中东市场。
2. 2018年以色列国际农业展和出访埃及、土耳其团组:目的地为以色列、埃及、土耳其,人数为4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2018年以色列国际农业展、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举办海南农业行业推介会、拜访埃及贸促机构或商协会、调研海外农业市场等工作,推动我省农业行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3. 柬埔寨、越南、泰国团组:目的地为柬埔寨、越南、泰国,人数为4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配合澜湄国家合作机制,参加由总会举办的中国-澜湄国家经济技术展览会,拜访越南、泰国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行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4. 摩洛哥、突尼斯、埃及团组:目的地为摩洛哥、突尼斯、埃及,人数为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组织海南企业(农业渔业、新能源、船舶、汽车及飞机制造、电子工业领域并有出口产品意向)参加中国摩洛哥友谊论坛,拜访突尼斯和埃及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5. 台湾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2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台湾文化创意设计博览会,导入创意思维转换新意,将熟悉的元素和精神,以东方当代语汇引领华人美学走向国际。
6. 罗马尼亚、波兰、捷克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2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罗马尼亚商品交易会,组织有意向的海南企业承建阿拉德省住宅小区项目,海南省与阿拉德省中小企业加强合作,争取促进一些具体经贸项目,并促进与阿拉德省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合作。拜访波兰、捷克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7.德国、法国、西班牙团组:目的地为德国、法国、西班牙,人数为2人, 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欧洲医药展,作为专业性展览会,它已经得到了世界制药原料行业的积极参与和广泛认可,成为全球各地医药原料行业的年度大聚会,组织海南医药行业企业参展,推动海南医药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拜访法国、西班牙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与当地的企业经贸文化交流。
8.澳门团组:目的地为澳门,人数为2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参加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举办的每年一届澳门最大的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是我会的常规出访任务。
9.台湾农业展团组:目的地为台湾,人数为2人,天数为7天,主要任务为参加台湾农业展览会,组织海南企业参展,帮助海南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0. 俄罗斯、瑞典、芬兰团组:目的地为俄罗斯、瑞典、芬兰,人数为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莫斯科国际食品展,通过莫斯科国际食品展览会这个平台,将对我省企业开拓俄罗斯食品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拜访瑞典和芬兰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行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1.印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团组:目的地为印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人数为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参加中国商品展,推动海南省行业企业“走出去”,促进发展与合作。拜访斯里兰卡、马尔代夫贸促机构或商协会、推动我省与当地的企业经贸文化交流。
12.日本、韩国出访团组:目的地为日本、韩国,人数为2人,天数为10天,主要任务为促进海南的水产、医药、食品、养生医疗等方面与日本和韩国的经贸合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7.6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省贸促会在编车辆3辆, 2017年申请折价处置1辆, 2018年实际在用2辆,由于公务用车数量及使用频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下降。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86.6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省贸促会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海南省“二十项规定”要求,减少了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降低了接待档次,公务接待费相应下降,2018年计划接待10批次30人次。
五、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省贸促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六、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贸促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贸促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296.68万元。
七、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贸促会2018年收入预算1296.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257.90万元,占97%;其他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38.78万元,占3%。
八、关于省贸促会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贸促会2018年支出预算129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00万元,占45.42%;项目支出707.68万元,占54.5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贸促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贸促会本级(无下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贸促会本级(无下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省贸促会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07.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贸促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海南省贸促会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