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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奥仲裁二十五年再续新篇章——贸仲委与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签署“更新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8-04-10 15:05:3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在奥地利总统亚历山大·范德贝伦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之际,4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与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简称“VIAC”)在京签署“更新合作协议”。这是两机构在1994年签署“合作协议”后再度签约,标志着中奥仲裁友好合作步入第二十五周年并进入了新的阶段。 

        此次签约活动是双方重要的国际商会组织,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与奥地利联邦商会、欧洲商会签署两个经贸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系列中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奥地利总统访华系列活动的重要成果之一,将更加有助于促进中奥仲裁在双方商会合作基础上的务实发展。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与来访的奥利地联邦商会主席兼欧洲商会会长克里斯托弗·莱特尔(Christoph Leitl)共同签署了中国贸促会与奥地利联邦商会谅解备忘录、续签了中国贸促会与欧洲商会谅解备忘录。在双方商会领导人的见证下,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与VIAC副主席尼古拉斯·皮特考维茨(Nikolaus Pitkowitz)共同签署了贸仲委与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更新合作协议”。 

 

        在签约仪式上,双方一致认为,值奥地利总统对华国事访问之际,在两国元首一致决定建立中奥友好战略伙伴关系的新形势下,在推动中奥多边务实合作的大背景下,双方在未来通过商会高端合作所落实的贸易投资项目需要贸仲委和VIAC这样高效、专业的国际化仲裁机构提供多元争议解决服务,贸仲委和VIAC应加强合作服务中奥、中欧经贸交流。双方仲裁机构负责人也表示,将继续致力于中奥、中欧间国际仲裁的推广和发展,为商事仲裁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广泛应用竭诚合作,并进一步拓展两机构务实合作的新维度。 

     25年前,贸仲委和VIAC首次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创了中奥两国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机制化的先河,为双方在国际仲裁领域开展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25年来,双方以共同举办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宣传推广仲裁,扩大两机构的影响力,特别是贸仲委在维也纳设立欧洲仲裁中心的工作得到了VIAC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进一步夯实了双方的合作基础,为服务中奥两国经贸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此次签约的双方商会组织为国际知名商会。中国贸促会拥有10万多家会员企业,是我国会员最多、国际影响力最大的对外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奥利地联邦商会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协调和代言奥地利商界,所有奥地利企业均为其会员。欧洲商会拥有45家会员(包括42个国家级工商会和2个国家间商会组织)和由1700家区域和地方商协会组成的网络,代表欧洲工商界超过2千万家企业(雇员总数超过1.2亿人)发声,是欧洲最大的商业代表机构之一。 

 

        作为国际主要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委已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等40多家国际著名仲裁和争议解决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仲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