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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端论坛落幕

 发布日期:2021-06-01 16:21:22  文章来源:来源:南海网 作者:苏桂除 吴岳文 时间:2021-05-10 19:48:00  浏览次数: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0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 吴岳文)5月7日至10日,由海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共同在海南博鳌举办的中国博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高端论坛上,专家建言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构建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

  在开幕当天的专题论坛中,多名专家先后作主旨发言。专家就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要着力做好“六个第一”: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第一方式,创新是推动海南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改革是第一工具,法治作为第一环境。并强调营商环境法治化要实现最优监管、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并提出了类型化监管、协同化监管等十三种创新方式。

  同时,专家们还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路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更充分立法授权、深化立法实践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四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主旨发言中表示,(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一部“最高水平开放法”,并具有自贸港建设“基本法”的突出特点。应以此法为基础,逐步形成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的法律保障体系。实现建设海南自贸港战略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海南自贸港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关键之举是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市场。为此,海南自贸港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要着眼于全面加强与东南亚交流合作,服务于发挥海南在连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的重要枢纽、重要交汇点的独特作用。

  “制度供给是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路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童光政说,海南自贸港要充分利用特殊政策制度优势,抢占先机,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法治优势,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发力。实现海南自贸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供给,海南需要一个更充分授权的立法权。

  海南省直相关单位、高等院校、群团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省法学会,市县党委政府及政法单位共500余人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