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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认证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4-07-02 14:52:4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出证认证办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申请办理出证认证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申请企业应具备规定的申办条件和资格;

2、提交办理业务所需的申请表、商业发票、单据等佐证资料;

3、所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4、申请企业与申请办理的商业单证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关系;

5、符合总会授权我会的业务范围。

三、对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即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如资料不全,内容不真实、不符合法定形式等),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申办企业补正后重新申请。

四、我部依据出证认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会出证认证办理要求对申办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办要求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申办要求的,不予办理并说明原因。

五、原产地证明书、涉外商业单据认证在受理签证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签发;符合办理要求的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急件3个工作日办结,平件5个工作日办结。

六、符合申办要求的代办领事认证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输机、制单、整理等程序,并寄往总会。